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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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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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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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含)及以上汽车维修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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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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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项车辆维修保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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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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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2018年-2020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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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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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供应商不得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供应商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7)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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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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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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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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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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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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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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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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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2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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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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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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