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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十八里铺镇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莘县十八里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祖国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民康综合楼五楼(东昌西路与昌润路交汇处南约200米路东) 联 系 人: 李孟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采购项目名称:莘县十八里铺镇综合楼工程 山东省网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0170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SXZFCG-2021-165 三、采购项目情况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02日9:00至2021年09月08日17: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系统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格式为.lczf)。 注:①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获取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②各投标企业在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于项目开标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注册,否则后果自负。 注: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3、企业诚信库入库类型:施工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09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120.224.28.53: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2)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 (3)投标人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若投标人中标,中标后该投标人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9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电子评审事宜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另,电子投标文件在诚信库内获取的有关扫描件为获取那一时刻的扫描件,请各投标企业更新诚信库后,务必重新获取,重新生成投标文件。 2、各投标企业按标段(如划分)在系统内分别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悬浮框“CA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 6、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企业开标前登录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投标。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有疑问或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维护办公室******,咨询服务热线******00。如投标企业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签到、解密工作的,责任自负。 7、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的工程类(含监理)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开标后则不能再更改。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系统内填报投标信息时选择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8、本项目采用电子明标评审。 9、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聊城市民康综合楼五楼(东昌西路与昌润路交汇处南约200米路东)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发布人: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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