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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肥城市孙伯镇泰东路至云蒙山道路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13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SDGP************00030
进场交易编号:FC-ZC-******-04
1.2项目名称:肥城市孙伯镇泰东路至云蒙山道路改造工程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9.11万元。
1.5采购需求:肥城市孙伯镇泰东路至云蒙山道路改造工程位于孙伯镇东,起点位于泰东路,穿西坞村,终点至云蒙山环山路,路线全长1.727公里,道路宽5-7米,原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面层,部分路面存在裂缝、坑槽等病害,改造路面结构为:5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1.6工期:45日历天。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4投标单位注册地在肥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说明”,外地单位不再开具;
2.5山东省外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通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投标单位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0日(北京时间)。
3.2 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还需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账号,未注册账号,如参与投标/报价,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3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3.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肥城市孙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雷所长
电话:******
7.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荣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明
联系方式:****** ******
地 址:肥城市新城街道物资大厦三楼
八、质疑与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 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明
联系方式:****** ******
地址:肥城市新城街道银泰隆大厦三楼
邮编:271600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